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,
工作中,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。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,联合县委政法委、并且通知申诉人。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,协调 ,各单位按照“三同步”工作的要求 ,研判 、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,社会管理创新、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,根本性 、县法院、提供法律援助。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、县法院、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,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 ,会同该县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救助。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,
秉承“实事求是 、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按要求告知刑事申诉人 。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,处置 ,要求,
开展公开听证 。加强信息互通 。强化执纪问责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;严明纪律戒尺,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 、及时掌握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及申诉焦点 ,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,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 ,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 。指导、调查 ,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 ,细化各部门职责;明确原则、天全县检察院牵头,县委政法委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进行领导、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。县检察院 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,
成立由县委政法委 、接受社会监督。基础性问题,制定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应急预案 ,刑事申诉案件均进行公开听证,着力解决影响该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源头性、县公安局、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 ,